关于做好2023年市级“新网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市级“新网工程”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供销社、财政局:
根据《滁州市市级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滁供发〔2022〕9号)要求(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现就我市2023年市级“新网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支持农资、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项目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产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及其他农村现代流通服务领域项目建设,重点向江淮风景道示范村、示范段申报项目倾斜。申报条件参照《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二、申报材料
1. 县市区供销社项目推荐文件。
2.《项目申报书》。
3.《2023年滁州市供销社市级“新网工程”建设项目责任书》。
4. 项目实施可行性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1)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含企业股权结构)和实施条件;(2)项目绩效目标;(3)项目建设具备的现有条件及总体实施情况;(4)项目资金筹措方案和实际发生投资(支出)情况;(5)项目本期实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5. 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2023年3月1日之后的工商注册查询单证明股份构成。若项目单位是供销社企业出资的,应同时出具该企业的股份构成相关情况证明。
(六)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必要的辅助材料;项目实施所在地照片;申报项目企业与项目承担企业不一致应出具隶属关系证明和股份证明。
(七)其他材料。供销社牵头会同财政局现场踏勘后填写的项目专项勘查验收情况表;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
(八)文本格式及装订要求。申报材料按A4纸张规格打印、活页装订,一式4份,装订顺序为封面、目录、推荐报告、《项目申报书》、《项目责任书》、项目实施可行性报告、企业工商注册查询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要求
各地应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组织实施,申报项目应在2023年2月底前建成。申报材料(公章齐全)一式4份及电子版于2023年3月20日前报送市供销社合作经济发展科。
滁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滁州市财政局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