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供销社、财政局:
根据《滁州市供销社“新网工程”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1〕352号)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市级“新网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 申报主体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农资、农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等企业、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基层社。
(二)申报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经县级以上(含县级)有关部门注册登记。
2、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会计独立核算,经济和社会效益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3、主要经营场所规范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
4、各级供销社或所属全资单位在该企业持股比例不低于10%。
二、支持重点
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项目建设、供销社系统“五大网络”建设 、供销社基层社改扩建等方面。
三、扶持标准
单个项目财政补助不超过20万元;拟扶持5-6个项目。
四、立项程序
(一)项目单位向所在地县(市、区)供销社、财政局提出申请;
(二)县(市、区) 供销社、财政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择优确定申报项目,并对项目的真实性负责;
(三)市供销社、财政局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扶持项目并报经市政府审定;
(四)拟扶持项目信息在市供销社、市财政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根据公示结果,市财政局会同市供销社下达项目资金。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1、《2017年滁州市供销社市级“新网工程”建设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由项目单位填写并加盖企业公章,并经所在县(市、区)供销社审核、盖章。市社本级单位所报表格由市供销社审核、盖章。
2、《2017年滁州市供销社市级“新网工程”建设项目责任书》(以下简称《项目责任书》,见附件2)。
3、项目实施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1)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含企业股权结构)和实施该项目的条件;(2)项目的最终目标和分年任务内容;(3)项目建设具备的现有条件及目前总体实施情况;(4)项目资金筹措方案和实际发生的投资(支出)情况;(5)项目本期实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4、工商部门出具的2017年3月1日之后的项目单位出资人及出资额等相关情况的证明(工商注册信息查询单原件)。若项目单位是供销社企业出资的,应同时出具该企业的工商注册信息查询单原件。
5、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地税、国税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等证照复印件)及其他必要的辅助材料。申报项目企业与项目承担企业不一致应出具隶属关系证明。
6、项目承担单位要确保报送材料的真实、可靠,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不予受理,并取消该企业今后项目申报资格。
7、申报材料需提交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其中书面材料按A4纸张规格活页装订,装订顺序为《项目申报表》、《项目责任书》、项目实施报告、企业工商注册查询单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材料应一次报送齐全,不得中途追加或修改。
六、申报数量及时间
每个县(市、区)申报项目不超过2个;2年内已获得财政扶持的项目不予申报。请各地于2017年6月15日之前将申报材料(公章齐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市供销社综合业务科。
附件:1、《2017年滁州市供销社市级“新网工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2、《2017年滁州市供销社市级“新网工程”建设项目责任书》
滁州市供销社 滁州市财政局
2017年6月1日
附件1:
2017年滁州市供销社
市级“新网工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项目建设承担企业盖章处)
项目建设承担企业全称:
法 人 代 表 姓 名: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信 箱: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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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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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类型(日用品、农资、农副产品、再生资源、烟花爆竹、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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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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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股权 基本情况 |
总股本: (万元) |
名 称 |
出 资 额 (万元) |
占总股本比 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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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第一大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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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大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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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大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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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基本概况 (2016年) |
注册资本 (万元) |
固定资产 (万元) |
员工数 |
年销售额及同 比增幅(万元、%) |
年净利润及同比增幅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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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 (2016年) |
总资产及同比 (万元、%) |
净资产及同比 (万元、%) |
资产负债率 (%) |
资产利润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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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 建设情况 (2016年) |
经营网点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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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日用品、烟花爆竹类 |
直营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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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所在地域分 |
乡级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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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送中心个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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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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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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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副产品类 |
农产品基地个数及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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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市场个数及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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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收购网点个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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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资源类 |
回收网点个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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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市场个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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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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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投资情况 (万元) |
总预算 |
自筹 |
银行贷款 |
其他 |
拟申请 专项资金 |
地方财政支持资金 |
截至2015年5月项目实际投资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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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数 |
已 支 付 数 |
申报数 |
已 支 付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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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概 述 |
一 项 目 简 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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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 要 内 容 和 特 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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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概 述 |
三 项目现有条件及目前实施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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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项目总体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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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经济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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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概 述 |
六 社会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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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风险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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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项目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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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供销社意见: |
所属财政局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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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供销社: |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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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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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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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可自制)
附件2:
2017年滁州市供销社
市级“新网工程”建设
项
目
责
任
书
项 目 名 称 :
承 担 单 位 :
拟申请金额: 万元
第一条 项目责任人责任
遵守市供销社、市财政局《滁州市供销社“新网工程”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市供销社、市财政局《滁州市供销社系统“新网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和年度申报的各项规定,保证所实施项目申报材料真实可靠;认真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建设,保证项目执行进度和质量,并符合“网络建设标准”的要求;严格按照财政、财务制度规定管理和使用专项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条 项目推荐人责任
做好推荐项目及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确保项目符合申报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新网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督促并帮助项目承担单位按照项目实施方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建设。
第三条 项目监督人责任
组织完成本市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确保申报项目和申报内容符合各项申报规定;认真贯彻扶优扶强扶基层的原则,做好项目库的储备和申报项目的筛选、排序,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精神;建立本地区“新网工程”项目监督检查制度,组织开展“新网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年度检查验收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纠正;组织总结、宣传本地区“新网工程”建设好的典型,形成利于供销合作社发展的良好舆论导向和示范效应。
承担单位(项目责任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承担单位上级主管部门(项目推荐人)
县级供销合作社法定代表人 (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市级供销合作社(项目监督人)
市级供销合作社主管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1、本责任书共三页,一式三份,一份项目承担单位留存、一份项目承担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留存、一份报市社备案。
2、本责任书由市供销社按照总社文件规定格式范本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