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供销社、财政局:
根据《安徽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5〕1893号)要求,按照《滁州市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财建[2016] 131号),现就我市2017年省级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项目单位为供销合作社所占股权比例大于25%且为第一大股东的法人企业,同时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按照有关规定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的资格;
(三)主营业务属于本通知第二项规定的支持范围,业务模式明确,经营状况良好;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近五年来无违法违纪行为,信用记录良好;
(五)主要经营场所规范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
二、支持方式、标准、范围
(一)支持方式。主要采取财政补助和贷款贴息的支持方式。
(二)补助标准。拟扶持项目2-3个,单个项目扶持金额不超过60万元。
(三)支持范围。主要为农资、农产品、再生资源、日用消费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主体单位应已纳入供销社网上直报统计直报平台。
(二)项目应符合“新网工程”项目支持条件(见附件)并已在2017年3月底之前建成,建设期原则为1-2年。
(三)已获得过国家、省级“新网工程”及相关专项补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四)县级供销合作社要按照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以及有关业务指导文件要求,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并及时验收,同时要会同财政部门将项目和资金安排情况纳入“涉企系统”管理,并于每年12月底前将全县年度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及绩效自评报告报送市供销合作社和市财政局。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单位向所在地供销社、财政局提出申请;
(二)所在地供销社会同财政局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勘查审核,通过财政涉企项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筛选,择优确定上报项目并对项目真实性;
(三)市供销社和财政局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提出拟扶持意见并报市政府审定;
(四)市供销社、财政局对拟扶持项目信息在门户网站公示。
依据公示结果,下达项目资金并报省供销社、省财政厅备案。
五、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2015年、2016年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统计年报,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二)《2017年安徽省供销社省级财政“新网工程”扶持项目责任书》。
(三)项目实施可行性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1)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含企业股权结构)和实施该项目的条件;(2)项目的绩效目标和分年任务内容;(3)项目建设具备的现有条件及总体实施情况;(4)项目资金筹措方案和实际发生的投资(支出)情况;(5)项目本期实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四)工商部门出具的2017年3月1日之后的项目单位出资人及出资额等相关情况的证明(工商注册信息查询单原件)。若项目单位是供销社企业出资的,应同时出具该企业的工商注册信息查询单原件。
(五)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地税、国税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等证照复印件及其他必要的辅助材料;已实施发生的投资(支出)发票(复印件);项目实施所在地照片;土地租赁、银行借款等相关合同;银行贷款利息结算清单和投资相关凭证等与项目实施有关的辅助证明材料)。申报项目企业与项目承担企业不一致应出具隶属关系证明。
(六)其他材料。县级供销社牵头现场踏勘后填写的项目专项勘查情况表;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必须填写正确、完整,不得漏项。
(七)文本格式及装订要求。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按A4纸张规格活页装订,装订顺序为封面、目录、《项目申报书》、《项目责任书》、项目实施可行性报告、企业工商注册查询单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材料应一次报送齐全,不得中途追加或修改。
六、申报数量及时间
每个县市区申报项目不超过1个。请各地于2017年6月15日之前将有关申报材料(公章齐全)及电子版报送市供销社综合业务科。
附件:1、安徽省供销社省级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项目申报封面;
2、2017年安徽省供销社省级“新网工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3、2017年安徽省供销社省级“新网工程”项目责任书;
4、省级“新网工程”项目勘查验收情况一览表;
5、“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及填报说明 ;
6、2017年安徽省供销社省级“新网工程”项目支持条件;
7、财政经建资金申报表;
8、财政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
滁州市供销社 滁州市财政局
2017年6月1日
附件5:财政涉企系统基础信息录入样板(必须填写正确、完整,不得漏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