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供销社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7-01-10 12:01 来源:滁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字体: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度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如无特别说明,均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概述

    2016年,市社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不断加强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单位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我单位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内容、程序和形式,确保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单位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由市社党组书记、主任孙长虎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明确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初,市社在2015年工作的基础上修改印发了《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召开后,市社召开专题会议,继续重点学习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会议要求各科室自行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开政府信息的自觉性。

    (二)推进网站建设,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一是有效整合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网及滁州市人民政府网。结合今年我单位网站的改造升级,与政府信息公开网以及人民政府网进行了有效整合,构建了“三网合一”模式,在市社网站上就可以直接查看政务公开网及人民政府相关内容,提高了信息发布效率,为网民查看相关内容提供了便利。二是规范公开内容,对确实无内容的项目也及时根据市公开办的要求进行了详细说明。三是出台了市供销社政策解读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工作。

    (三)创新公开方式,拓宽信息发布渠道。我单位在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人民政府网站、门户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的基础上,继续积极探索政务公开的新方式、新途径。在门户网站公布监督电话;利用官方微博及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优势,扩大信息受众范围,提高信息传播速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市社共在政务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3条,其中人事、财务等重点信息发布8条,占信息发布量的7%。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市社不属于市政务公开重点单位,无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未收到群众依申请信息公开。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全年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和申诉。

    六、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单位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未向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七、存在问题及下一步计划

    2016年,重点信息发布比重还不够高。有些栏目没有发生信息,但没有及时对未产生原因进行说明,有些栏目内容不对称。对此,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根本原因,对症下药,提高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并将全面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反馈制度,进一步提升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