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回应】滁州市启动健康码和疫苗接种记录“二码”联查!
关于开展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标识)查验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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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开具新冠病毒疫苗
接种禁忌症证明的人群
1. 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2. 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 对疫苗成分及辅料过敏者不能接种(灭活新冠病毒疫苗辅料主要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
4. 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 妊娠期妇女;
6. 患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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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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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赴指定医院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需携带3个月内二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门诊、住院病历或检查检验报告,到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办理。
2. 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免收挂号费;如无相关疾病证明材料,需挂号并进行相关检查,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