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有企业的法律形态主要有哪些

发布日期:2022-06-01 08:27作者:供销社站管来源:滁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阅读:字体【  


企业的法律形态是指法律所规定的企业组织形式,是企业在法律上的具体表现形式,是企业类型的法律化。在现代社会中,投资者开办的企业必须遵守企业形态法定的原则,即投资者只能设立法律有明文规定的企业形态,并依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设立,才能获得经营主体资格。投资者不能选择法律未规定的企业形态,也不能在法律规定之外创设其他类型的企业形态。

目前,我国比较典型的企业形态主要有以下几种: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除此之外,还有传统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但这两种企业越来越少,工商部门一般不再办理设立登记(原有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继续保留)。

社有企业是供销合作社出资设立的企业(包括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第三十二条规定:“总社根据履行职能和任务需要,设立企事业单位,对为农服务的骨干龙头企业保持控股地位。总社理事会是出资企事业单位社有资产的所有权代表。”

社有企业的法律形态主要有三种: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集体企业。随着社有企业改制步伐的加快,公司制将成为社有企业的主要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