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合作社金融服务调研滁州行”在滁举行

发布日期:2022-09-30 10:55来源:滁州市供销社阅读:字体【  

9月26—28日,由全国总社金融服务部、中华合作时报社主办的“供销合作社金融服务调研滁州行”活动在滁举办。全国总社金融服务部副部长、一级巡视员黄道新,省供销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杜爱玉出席活动。原中国银监会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现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兼职教授廖有明,民盟中央农业委员会委员、研究员、清华大学职业经理训练中心客座教授、北京保险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郭永利,中央党校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徐祥临,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农村金融研究室主任、研究员、中国农村发展学会秘书长孙同全,以及中华合作时报社、中国农资流通协会、南京中合融惠信息科技公司、黄山市供销农副产品投资公司、安徽辉隆股份公司等专家学者、企业代表参加活动。市委书记许继伟、市长吴劲会见调研组一行。市委常委、副市长吴晓佳,市政府副市长苏虹出席有关活动。

活动期间,调研组一行考察调研了凤阳县、定远县的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专业合作社和基层供销社,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吴晓佳、杜爱玉分别致辞,滁州市供销社、黄山市供销社、辉隆股份公司就信用合作和供应链金融作汇报发言,参与调研的四位专家作点评发言,黄道新作总结讲话。

吴晓佳在致辞中指出,我们将以此次调研活动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弘扬改革创新、敢为人先的小岗精神,更大力度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为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展现滁州作为、贡献滁州力量。

杜爱玉在致辞中指出,近年来我省供销社深化综合改革,结合实际,在发展农村金融服务方面做了积极探索和创新,为供销社实体经济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供销社开展金融服务必须坚持依法合规,要把防范风险放在首位,要以服务农村实体经济为导向,聚焦支持“三农”发展,将金融要素融入到农业生产经营全产业链、各个环节,构建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平台。

四位专家对滁州探索开展信用合作,给予充分肯定,对进一步做好信用合作工作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黄道新在讲话中指出,滁州供销社探索开展信用合作,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这是供销社有为的基础。滁州供销社探索开展信用合作,体现出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大包干精神”。黄道新强调,一要充分认识供销社开展农村金融服务的重要意义。开展农村金融服务是供销社为农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有利于向农民提供简便快捷的融资服务,弥补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问题;有利于扶持农村中小企业和合作社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和融合发展。二要注重把握关键节点。开展信用合作,要严格执行中发〔2015〕11号文件和国家有关金融政策,坚持“服务三农”的本质要求,坚持“社员制、封闭性”的运行原则,坚持“小额、短期、分散”的互助要求,真正做到支持三农、运作规范、实惠于民。三要切实做好风险防范。管控风险是开展信用合作的生命线,是不能触碰的原则性底线。要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抓好制度执行,强化外部监督,确保风险可控,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切实发挥信用合作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

市司法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地方金融监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负责同志,市县两级供销社理事会主任、监事会主任、亭好农产品供销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以及市社机关有关人员参加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