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省级新农村现代流通
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31 08:39作者:合作经济发展科来源:滁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阅读:字体【  

各县(市、区)供销社、财政局:

根据《滁州市省级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财建〔2019〕256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新网工程”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2020年省级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支持范围

见《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二章有关规定,包括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乡村绿色生态服务、农村电子商务、现代农资综合服务、农村流通服务体系创新项目6个方向,并对为农服务中心项目适当倾斜。

二、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应在2020年3月底之前建成,建设期原则为1-2年,重大项目分期建成,可分期申报,分期扶持。不容许多个项目打包申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

1.县(市、区)供销社项目推荐报告。

2.《项目申报书》,2018年和2019年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统计年报,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3.《2020年度安徽省供销社省级财政“新网工程”项目责任书》。

4.项目实施可行性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1)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含企业股权结构)和实施条件;(2)项目绩效目标和分年任务内容;(3)项目建设具备的现有条件及总体实施情况;(4)项目资金筹措方案和实际发生投资(支出)情况;(5)项目本期实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5.工商部门出具的2020年3月20日之后的工商注册查询单证明股份构成。若项目单位是供销社企业出资的,应同时出具该企业的股份构成相关情况证明。

6.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地税、国税登记证等证照复印件及其他必要的辅助材料(已实施发生的投资(支出)发票复印件;项目实施所在地照片;土地租赁、银行借款等相关合同;银行贷款利息结算清单和投资相关凭证等与项目实施有关的辅助证明材料)。申报项目企业与项目承担企业不一致的,应出具隶属关系证明和股份证明。

7.其他材料。供销社牵头会同财政局现场踏勘后填写的项目专项勘查验收情况表;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

8.文本格式及装订要求。申报材料按A4纸张规格打印、活页装订,一式4份,装订顺序为封面、目录、推荐报告、《项目申报书》、《项目责任书》、项目实施可行性报告、企业工商注册查询单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材料应一次报送齐全,不得中途追加或修改。

四、申报时间

请各地于2020年4月20日之前将有关申报材料(公章齐全)及电子版报送市供销社合作经济发展科。

 

 

 

滁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滁州市财政局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