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滁州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双社联动 强基赋能”助力乡村振兴
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供销社、农业农村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及省供销社、省农业农村厅工作要求,推动基层供销合作社和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动发展,提升服务“三农”水平,我们研究制定了《“双社联动 强基赋能”助力乡村振兴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积极参与试点,认真贯彻实施。
滁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滁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12日
“双社联动 强基赋能”助力乡村振兴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促进基层供销合作社(以下简称“基层社”)和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双社”联动发展,进一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推动农民持续增收、助力乡村振兴,根据省供销社、省农业农村厅《“双社联动 强基赋能”助力乡村振兴试点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为主线,推进基层社和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动发展,有效探索服务农民生产生活需求、发展乡村产业的机制和模式,加快促进全市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为农服务。始终把服务“三农”作为“双社”联动发展的根本,把为农服务成效作为衡量工作的首要标准,全面提升“双社”为农服务能力,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和农民致富。
(三)目标任务
2024年选择10个行政村开展“双社”联动工作试点,并在定远县积极探索以乡镇为单位整体推进。2025年,开展“双社”联动的行政村达到30个,形成典型经验并加以推广。通过“双社”联动工作的持续推进,形成党在农村执政基础得到巩固、村集体经济得到壮大、农民群众得到实惠、供销合作社得到发展的共赢局面。
二、重点任务
(一)共建服务平台。由县级供销合作社牵头,在依法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供销合作社+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模式,吸纳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种养业大户、小农户等参与,通过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种途径,联合组建或改造成为新型基层社,推动基层社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深度合作。新型基层社实行公司化运营、按股分红,支持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人兼任新型基层社负责人。
(二)提升服务能力。围绕服务农民生产生活需要,积极拓展服务范围和内容。发挥供销系统农资服务优势,延伸开展配方施肥、统防统治、农机作业、农技推广、收储加工等农业生产服务,发展全产业链和全程托管农业社会化服务。健全完善线上线下流通服务网络,加快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运输配送等服务设施建设,强化农产品流通服务。积极融入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农村社区文体娱乐、养老幼教、预制菜定制等社区综合服务。围绕绿色兴农、质量兴农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极开展“两废”回收、主动参与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农膜回收和秸秆综合利用等业务,拓展农村绿色生态服务。
(三)培育产业项目。立足当地特色,整合资源,共建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农产品集散中心、粮食收储烘干中心、冷链物流等经营服务项目,发展休闲观光农业、乡村旅游等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村集体和农民“双增收”。通过自主经营或者与基层社联合开发经营等方式,盘活闲置或低效使用的山场、水面、“四荒地”、宅基地、扶贫车间等集体资源资产,因地制宜发展产业项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四)深化“三位一体”合作。探索“双社”与各类金融机构协同合作,利用好县域信用合作成果,解决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小农户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通过“双社”平台,积极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为农服务综合合作模式,推动三大服务功能的实施性融合和服务资源的有效对接,加快构建以流通为主导、生产为基础、信用为支撑的综合协作服务新机制。
(五)完善利益联结。按照参与、共享的原则,建立新型基层社与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各类新型经营主体之间紧密的利益联结和共享机制,通过按股分红、按劳取酬、固定租金、托管服务、按交易额返利等方式,开展收益分配。充分调动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妥善处理好工资报酬和利益分配关系,增强获得感。
三、进度安排
(一)安排部署。2023年9月底前,与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充分沟通,开展调查调研,做好宣传发动等工作,确定试点单位。
(二)试点推进。2024年12月底前,全面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加强试点工作指导,因地制宜探索发展模式并不断完善提升。
(三)巩固提升。2025年12月底前,总结前期试点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推动“双社”联动模式走深走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供销社、农业农村部门要把“双社”联动试点工作作为推进和美乡村建设和助力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工作,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因地制宜、加快推动工作开展。
(二)加强政策扶持。各级供销社、农业农村部门要统筹使用好现有政策,把新型基层社作为有关涉农政策和项目的重要实施主体,对村社合作开发、投资兴建的项目,优先列入规划,并给予倾斜支持。各地基层社要积极承担公益性服务和政府购买服务,拓展经营服务领域。
(三)加强人才培育。试点地区要重视基层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双社”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加大人才培育、引进的政策激励和支持力度,引导返乡人员、经济能人、经纪人、种养能手、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等参与“双社”经营管理,为“双社”加快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四)加强督导考核。试点地区建立健全“双社”联动发展督导调度机制,综合运用督导、督查等多种手段,做好跟踪指导和工作督查。市供销社把推动“双社”联动工作作为综合改革重点任务,纳入对县级社的综合业绩考核范围。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典型带动作用,采取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方式,推广成功经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环境。